在办公室租赁过程中,都会签订一份合同,用来保障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这也是现在每个行业都会采取的一种方式,那么我们在办公室租赁时,签这个合同应该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创富港办公室租赁来为大家介绍一下。
一般常规的内容都要包括,如在未经业主方同意的情况下,租赁方不能私自将房源使用性质改变或者改变房屋结构,在办公室租赁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内租赁方必须按要求将租金付清,续租租赁期满,租售方如有意续租,则租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租权,但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二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如果需要对合同或事先预约好的内容进行更改,那么还需要注意以下一些情况才可以:
租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租售方有权解除合同
(1)未按约定期限交付租金,超过规定天数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或用途,经租售方书面通知,在限定的时间内仍未修复的,
(3)在租赁期内,未经租售方书面认可或同意,擅自转租或转让承租房屋的,
(4)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严重受损,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5)在租赁期间,租赁方承租的门面被征收、征用或被拆迁的。
除了更改,还有可能会出现写字楼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主要是: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那么什么样的形式才是有效的合同形式呢?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2)写字楼租赁过程中依法签订的合同,自签订日期起就生效。
以上所有内容就是在办公室租赁过程中签订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这些内容说起来比较简单,但还是需要注意细节,双方都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