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 港澳个体工商户申请换发营业执照 |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
法律依据附加说明 | 《行政许可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 |
数量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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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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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材料 | 一、经营者签署港、澳人士适用的《营业执照换发申请书》; |
申请表格 | |
申请受理机关 | 辖区工商分局 |
决定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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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 序 | 一、领取港、澳人士适用的《营业执照换发申请书》; |
时 限 | 2个工作日 |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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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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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费 | 20元人民币;经营者需要领取执照副本的,每本3元。 |
年审或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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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受理 | 无 |
状态查询 | http://app.szaic.gov.cn/gsinfo/slzt.asp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