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利用国有资产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带有公益性质的机构。事业单位接受政府领导,是表现形式为组织或机构的法人实体。事业单位的明显特征为中心、会、所、站、队、院等字词结尾,分为参公事业单位以及一般事业单位。
二、事业单位可以成立分公司吗
事业单位可以申请设立公司。根据目前《公司法》的规定,我国设立公司有两种形式,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于两种形式的公司,法律未规定其事业单位的限定,因而,只要具备《公司法》的相应条件,事业单位便可以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并且,事业单位成立公司,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登记。
三、分公司设立的基础条件有以下这些:
(一)、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名称必须冠以公司名称全称;
(二)、经营范围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三)、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分公司不得与公司在同一经营场所经营;
(四)、要有以下这些材料:
全体股东指定的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关于设立分公司及有关事项的决议;
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总公司章程;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书(按章程规定由股东会或董事会出具);
营业场地使用证明(产权证复印件或者国土使用证复印件、租房合同);
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