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人社部函(2020)11号)《关于因履行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在新冠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冠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


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作人员,感染新冠肺炎是不能认定为工伤。